中心成立宗旨

  • 中心簡介
  • 中心成立宗旨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影視支援中心 成立宗旨

 

一、中心成立宗旨

臺南市政府為行銷本市城市意象,促進文化產業發展,鼓勵影視產業到本市取景拍攝影片,培育影視製作專業人才,特別設立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本中心任務包括引進民間資源,結合公私部門,打造友善影視環境、協助影視產業於本市拍片所需事宜、增進本市與國際影視產業之聯繫與合作事宜其他與影視等文化藝術活動有關事務之審議及推動等。

二、臺南市政府影視支援中心業務範圍
  1. 引進民間資源,結合公私部門,打造友善影視環境。
  2. 協助影視產業於本市拍片所需事宜。
  3. 增進本市與國際影視產業之聯繫與合作事宜其他與影視等文化藝術活動有關事務之審議及推動。
三、影視支援中心主要負責本市影視產業、影視行銷規劃與推廣及各種影視活動舉辦

活動之策辦,期藉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值,培養本市軟實力。

四、影視支援中心以提供拍片支援為主要服務項目

請參閱本節"中心服務項目"所述

五、聯絡資訊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影視支援中心
  • 電子郵件:ama@mail.tainan.gov.tw
  • 辦公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1段197號
  • TEL:(06)2149510
  • FAX:(06)214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