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新聞局因應中臺灣影視基地落成啟用,為鼓勵影視業者至本市拍片取景、辦理影視推廣活動及使用中臺灣影視基地拍片,特訂定「臺中市政府新聞局推動影視發展經費補助要點」及補助標準,該要點自109年2月27日起生效並已公告於新聞局網站,配合新法上路,原「臺中市政府新聞局協助影視業者拍片住宿暨影視推廣活動經費補助要點」於109年2月27日停止適用
相關聯結:https://www.news.taichung.gov.tw/14786/14864/14879/14882/14885/1225485/post